根据《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》(湘财绩〔2022〕1号)文件精神,所有省直一级预算单位都要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,我局党组高度重视,积极组织,按时完成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。通过近年来持续开展的绩效自评工作,我局各处室的绩效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,财政资金管理逐步规范,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逐年提高。现将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:
省信访局为省委、省人民政府主管信访工作的机构,是省政府直属机构,其主要职责是:
1.认真贯彻落实11人足球网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,督促检查中央和省委、省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落实。
2.负责处理群众给省委、省政府和省信访局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,接待群众来访,为领导同志接待信访群众做好相关准备和保障工作。
3.办理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;向有关地方和部门转送、交办信访事项;完善和督促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,督办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和重要信访事项,协调处理重大疑难复杂的信访事项,推动信访问题依法及时就地解决。
4.负责向省委、省政府报告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、建议和问题,研究分析信访信息和情况,开展调查研究,为省委、省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。
5.加大信访宣传,规范信访工作行为和信访人的信访行为,引导群众依法逐级理性表达利益诉求,驻京劝返进京上访人员,配合有关部门维护信访秩序。
6.综合指导全省信访工作,研究、起草有关信访工作法律制度,推进全省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法治化建设。
7.指导全省信访工作信息化建设,为全省“互联网+信访”工作提供技术支持。
8.指导全省信访干部队伍建设,制定信访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9.承担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,督促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决议事项的落实;承担省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日常工作,办理群众向省政府申请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。
10.完成省委、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2021年我局纳入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仅局机关本部1个单位,与上年持平。我局内设办公室、综合调研处、督查处、办信处、网络信访处、接访一处、接访二处、驻京劝返处、政策法规处、机关党委(人事处)等10个职能处室,财务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。从2021年起代管省驻京维稳劝返办工作经费。
2021年末我局编制人数84人,较上年增加1人,其中公务员编制82人,工勤人员编制2人;年末实有在职人数84人,与编制数一致,退休人员29人。临聘人员18人,保安及水电工16人,外单位派驻我局工作人员8人。
公务车辆编制7辆,2021年末实有7辆,本年无新购置及处置车辆。
我局整体支出预算资金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,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资金。
经批复,我局2021年度整体支出年初预算3311.68万元,收入来源为经费拨款,其中基本支出2077.83万元,项目支出1233.85万元。
本年决算收入4503.15万元,其中基本支出2247.62万元,项目支出2255.53万元。本年决算收入较预算收入增加1191.47万元,为本年追加财政资金,其中基本支出预算追加169.79万元,全部为追加的人员经费,项目支出追加1021.68万元,主要是湖南省智慧信访信息系统(一期)项目经费660万元、省驻京维稳劝返办工作经费125万元、特护期维稳及表彰工作经费53万元、中央某专项补助经费50万元、设备维修维护费40万元、保测评经费19.8万元等。
我局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.0745万元,本年预算及追加4503.0755万元,本年预算资金可用金额4503.15万元。
本年支出决算金额3686.23万元,预算执行率81.86%。其中:基本支出决算总额2187.39万元,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97.3%;项目支出决算总额1498.84万元,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66.5%。
2021年末结转结余816.92万元,其中基本支出结余60.23万元,结余主要是部分奖金、基本支出中的“三公”经费和死亡人员抚恤金,结余指标被财政全部收回。
项目支出结转结余756.69万元。结余主要是湖南省智慧信访信息系统(一期)项目经费632.34万元,特护期维稳及表彰工作经费30.69万元,设备维修维护费40万元,省驻京维稳劝返办工作经费12.72万元,信访工作聘用人员经费8.2万元,中央某专项补助资金5万元。项目支出结余指标财政收回9.64万元,主要是“三公”经费,其余指标746.85万元结转至2022年部门预算继续使用。
结转结余率18.14%。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财政收回指标合计69.87万元,财政收回指标占结余总额比率为8.55%。结转下年合计746.85万元。与2020年比较,本年结转结余816.72万元,较上年的0.0758万元,增加816.6442万元,结转结余变动率107.74%。
本年预算调整合计1530.79万元,预算调整率7.54%。具体情况如下:
本年追加预算1191.47万元,占预算调整金额的77.83%,其中基本支出追加169.79万元,均为财政统一追加的人员经费,项目支出追加1021.68万元,主要是湖南省智慧信访信息系统(一期)项目经费、省驻京维稳劝返办工作经费、特护期维稳及表彰工作经费、中央某专项补助经费、设备维修维护费、等保测评经费等。
预算指标调剂金额339.32万元,部分科目年初预算不足,为了保证机关正常运转,经报省财政厅同意,科目之间进行了调整。
根据湘财预〔2021〕9号2021年部门预算批复、上年结余指标文件、本年度内陆续下达的预算追加指标文批复,2021年基本支出上年结余结转0万元,年初预算收入2077.93万元,本年追加169.79万元,合计可用预算资金2247.62万元。
基本支出本年决算收入2247.62万元,与预算收入一致。
2.基本支出经费及预算执行情况
基本支出本年支出决算2187.39万元,与预算指标支出金额一致。可用预算金额2247.62万元,基本支出总额严格控制在预算内,预算执行率97.32%。其中人员经费预算执行率98.3%,公用经费预算执行率93.33%。
(1)工资福利支出
本年可用预算1677.87万元,决算支出1677.31万元,预算执行率99.97%。决算支出与预算指标支付总金额一致。
(2)商品和服务支出
本年可用预算428.64万元,决算支出399.28万元,预算执行率93.15%。经自查,决算支出均控制在预算指标之内,决算支出总额及明细均与预算指标支付金额一致。
(3)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
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本年可用预算129.42万元,决算支出99.11万元,预算执行率76.58%。经自查,决算支出均控制在预算指标之内,决算支出总额及明细均与预算指标支付金额一致。
(4)资本性支出
资本性支出可用预算11.69万元,决算支出11.69万元,预算执行率100%。
基本支出结转结余合计60.23万元,经自查,年末与财政对账后已全部上缴财政收回。
2021年度我局项目支出中业务工作专项资金1940.45万元,其他事业发展资金297.08万元,其他运转类18万元。经统计,我局本年预算安排专项21个,年初预算1233.85万元,本年追加1021.68万元,本年合计预算收入2255.53万元。
(1)根据预算安排,我局项目资金全年预算2255.63万元,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的预算金额54.75万元,占2.43%;商品和服务支出的预算金额1490.78万元,占66.09%;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追加资金50万元,占2.22%;用于其他资本性支出的预算金额为660万元,占29.26%。
(2)项目支出决算支出1498.84万元,预算执行率66.45%。其中: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执行率100%,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执行率92.03%,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执行率90%,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执行率4.19%。由于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执行率较低,影响了整个项目支出的预算执行率。
(3)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三类经费:一是业务工作经费主要是为保障信访业务工作开展设立的专项经费,包括湖南智慧信访系统建设(一期)项目经费、全省信访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、信息化服务项目经费、因公出国经费、长沙分流中心日常维护和管理经费、上访接济费、信访干部培训经费、驻京维稳劝返工作经费、“人民来信绿色通道”运行经费、信访工作聘用人员专项经费、信访理论课题研究、全省信访系统干部职工投保意外险、舆情监控系统服务费、等保测评经费、省直单位专项经费等,共计1940.45万元。
二是其他事业发展资金,主要是2020综治奖绩效奖结余、2021年中央某专项补助经费、特护期维稳及表彰经费、追加驻京维稳劝返工作经费、追加某人员经费等,共计297.08万元。
三是其他运转类经费主要是指调剂指标的经费共18万元。
我局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4万元,上年经费预算合计61万元,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增加13万元,主要原因是局机关三公经费预算减少3万元,新增省驻京维稳劝返办三公经费16万元,两项抵消净增13万元,预算变动率21.3%。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1.5万元,公车购置及使用费预算增加14.5万元。
本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52.45万元,预算执行率70.88%。公车运行使用费决算支出48.59万元,预算执行率98.2%,基本上按预算执行;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3.86万元,预算执行率23.4%,出国出境费预算执行率为零。本年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20.2万元。
本年三公经费结余合计21.55万元,已全部上报财政收回。
我局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,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。
五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
我局2021年没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,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。
(一)及时制定了自评实施方案,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
根据《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》(湘财绩〔2022〕1号)文件精神,我局及时制定了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实施方案,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,我局成立了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,省政府副秘书长、省信访局局长陈雪楚任组长,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鄢建忠为副组长,办公室主任李爱晖,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鄢新忠,财务骨干蒋立荣、范建平等四名同志为成员,切实加强对绩效工作的组织领导,保证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。我局大力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,探索建立绩效评价体系,着重对基本支出、三公经费和项目支出情况进行评价。逐步把预算支出管理工作重心转移到提高效率上来。局党组对超过5万元的项目预算都要认真研究,集体讨论项目的可行性、实效性及合法性等问题,把绩效理念贯穿到预算支出管理全过程,构建注重绩效、结构优化、分配科学、管理规范的业务专项经费管理新机制。对特别重大的项目支出,相关业务处室组织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,结合业务专项的绩效目标、建设内容等方面,不断完善评价指标,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,发现问题,总结经验,不断提高。为了做好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工作,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,进一步完善制定局机关相关制度,驻京劝返处会同办公室制定《湖南省驻京维稳劝返工作专项经费管理制度(试行)》和《湖南省驻京维稳劝返办车辆管理制度(试行)》的通知,明确了省驻京维稳劝返工作经费的开支范围和审批管理办法。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活动用餐,制定《湖南省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活动用餐有关事项的通知》。结合政府采购新的要求,完善《湖南省信访局机关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》,增加电子卖场采购形式。
根据通知要求,局办公室向有关业务处室下发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,有关业务处室均完成了本处室的项目资金的绩效自评工作,向办公室提交了绩效自评表。
局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对单位预算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、自评,对有关业务处室填报、提交的自评材料进行了审核和综合评价,汇总形成了本绩效自评报告,并呈送局领导审批。
(四)2021年我局取得的主要工作成绩
1.注重源头预防,不断强化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。一是推动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。发挥信访联席会议机制作用,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针对重大决策、重大项目、重大活动等及时进行综合研判。信访部门注重从信访渠道了解群众诉求,及时提出建议,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。二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。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重心转移到事前预防上来,在重要时间节点,及时在全省部署信访矛盾风险大排查。三是坚持源头综合治理形成长效。全力推进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在湖南落地见效,各地创新实践形成了怀化市的“溆浦经验”、常德市的“三级治理、四调联动”融合建设、永州市的信访“三端治理”、娄底市“村(居)民议事会”及衡南县的“屋场恳谈会”等信访工作经验,源头治理成效明显。
2.突出事心双解,深入化解重复信访积案和突出问题。一是开展重复信访积案攻坚。二是聚焦重点领域问题化解。从群众反映强烈的房地产“办证难”问题入手,联合省自然资源厅在全省继续开展为期2年的集中化解专项行动,为群众办实事、解难题。认真落实11人足球网总书记“守护好一江碧水”指示,开展环洞庭湖周边造纸企业退出补偿问题专题调研,提出对策建议,做好有关信访工作,确保该信访群体整体稳定。三是发扬钉钉子精神跟踪调度。多次派出督导组下沉各市州和部分县市区实地督查。各级信访联席会议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协调,日调度、周通报、月总结,层层传导压力、级级落实责任,推动了信访积案有效化解。
3.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,系统谋划和推进信访制度改革。一是打造“阳光信访”。推动全面实行网上受理信访,推动微信公众号、手机APP等移动端信访普及使用,建立完善网下办理、网上流转的信访事项办理程序,实现办理过程和结果可查询、可跟踪、可督办、可评价。二是打造“责任信访”。继续启动信访事项“回访核实”工作,特别是对群众不满意的信访事项全部进行回访,不断提高群众满意率。三是打造“法治信访”。推动信访工作和信访行为“双向规范”,加强信访干部法治思维培育,提升依法按政策化解矛盾能力。落实诉访分离和分类处理制度,推动建立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制度,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,确保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上解决。
4.加强风险研判,积极发挥信访部门参谋助手作用。一是定期分析研判信访形势。突出信访工作了解民情、集中民智、维护民利、凝聚民心的优势和社情民意直通车的作用。建立信访形势定期分析制度,及时梳理政策性、群体性问题,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。二是强化日常访情梳理报告。全面做好来信来访受理办理工作,对带有典型性信访案件进行个案分析。
5.坚持底线思维,全力保障重大活动和节点信访秩序。一是超前谋划部署。坚持把做好特护期的信访保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。二是源头稳控化解。加强初信初访的受理办理,完善联合接访工作机制,切实把可能越级走访的群众吸附稳定在当地。三是强化应急处突。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。实行特护期“零报告”机制,及时通报、随时交办、动态跟踪各类预警、行动性信息。
七、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
1.加强财政资金预算安排和执行的科学性、合理性,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细化水平。对于建设资金量大、实施周期长(超过一个预算年度)的信息化建设项目,加强财务的事前参与,在预算资金下达前,会同业务处室做好整个建设项目的预算资金总量需求规划,按照实施年度、各项目实施阶段编制相应的预算资金计划,合理编制项目各实施年度及阶段的预算资金预算安排方案。
对绩效自评结果,我局拟应用和公开情况如下:
(一)全面公开绩效自评报告。我局将按照省财政厅统一要求,在2022年6月20日前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在我局的门户网站公开,接受社会监督。
(二)及时整改。就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切实整改并落实到位。
无。
湖南省信访局
2022年5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