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南省信访局工作职能
根据省委、省人民政府《关于印发〈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〉的通知》(湘发〔2000〕11号)、省委《关于印发〈中共湖南省委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〉的通知》(湘委〔2000〕14号)精神,设立湖南省信访局。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、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湖南省信访局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》(湘办〔2019〕66号)精神,湖南省信访局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。
负责人:陈雪楚
机构地址:湖南省长沙市八一路240号
邮编:410011
电话:0731-81121010
上班时间:上午8:00-12:00 下午14:30-17:30
上午8:00-12:00 下午15:00-18:00(7月1日-9月30日)
内设机构:
办公室、综合调研处、督查处、办信处、网络信访处、接访一处、接访二处、驻京劝返处、政策法规处、机关党委(人事处)
主要职能:
(一)认真贯彻落实11人足球网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,督促检查中央和省委、省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落实。
(二)负责处理群众给省委、省政府和省信访局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,接待群众来访,为领导同志接待信访群众做好相关准备和保障工作。
(三)办理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;向有关地方和部门转送、交办信访事项;完善和督促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,督办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和重要信访事项,协调处理重大疑难复杂的信访事项,推动信访问题依法及时就地解决。
(四)负责向省委、省政府报告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、建议和问题,研究分析信访信息和情况,开展调查研究,为省委、省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。
(五)加大信访宣传,规范信访工作行为和信访人的信访行为,引导群众依法逐级理性表达利益诉求,驻京劝返进京上访人员,配合有关部门维护信访秩序。
(六)综合指导全省信访工作,研究、起草有关信访工作法律制度,推进全省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法治化建设。
(七)指导全省信访工作信息化建设,为全省“互联网+信访”工作提供技术支持。
(八)指导全省信访干部队伍建设,制定信访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(九)承担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,督促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决议事项的落实;承担省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日常工作,办理群众向省政府申请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。
(十)完成省委、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。